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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时间: 2013年01月18日 来源: www.87365.com 浏览: 63 分享: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 郭立宏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很高兴出席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此我谨代表陕西省教育厅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和同志致以诚挚的问候!

  民办高等教育是我省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革开放的标志性成果之一。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近两年,省政府先后7次专门就民办高等教育进行调研部署。省长赵正永多次强调,“十二五”是我省民办教育由规模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的重要关口,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肯定我省民办教育的成绩,正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要大力度,让民办高校和社会感到震撼,管理要更加严格,必须按照省上的管理办法健康发展。下面,我结合陕西的具体情况,就推进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谈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一、目前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和新变化

  陕西是全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较快的地区之一,陕西民办高等教育是全省教育事业乃至全省社会发展的一张亮丽的名片。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初创时期,以1984年,西安培华女子大学的成立为标志,后又历经快速成长期、规范管理期和健康发展期。截止目前,全省共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30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20所(包括独立学院12所),高职高专院校10所;万人以上规模高校9所;在校学生24万余人。陕西民办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本科院校数、万人以上学校数、校园占地及校舍面积、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和馆藏图书数量等多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然而,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我省民办高等教育正处在由规模扩张向内涵建设、特色发展的战略转型期。从外部环境看,主要面临3个方面的压力:一是生源逐年减少。二是竞争日趋激烈。在当前公办高校规模扩大,内涵发展,质量提升的压力冲击之下,使得民办院校不仅要与同类型的民办院校进行竞争,还要与公办高校抢夺生源;同时,许多民办学校成长模式困难,依然对公办学校发展历程的路径依赖,没有走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之路。三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从民办高校自身情况和对民办高校的管理看,主要有4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经费不足,筹资渠道不畅。我省民办高校主要是靠学费支撑运转,走的是以学养学的路子,学校很难通过其他渠道筹集办学资金;二是教师身份难以确认,无法留住人才。民办高校教师没有事业单位编制,无法享受公办教师待遇,只能参照企业职工的标准办理养老和医疗等保险,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只有公办教师的50%左右;三是内部管理和办学行为需进一步规范。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多是家族式管理,存在法人财产权未真正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招生行为不规范、教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未依法落实等问题;四是对民办高校的监管亟待加强,一方面帮助解决难题、支持发展的工作机制还不顺畅,另一方面加强监督、规范发展的机制也不完善。

  二、做好服务和监管,改善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环境

  地方政府是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的真正创新者、推动者。去年12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在第1条用了4个“重要”充分肯定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全面回答了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应对内外压力与挑战、如何遵循教育规律科学定位、有序运转、如何创特色、提质量、继续在全国保持优势的问题,是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一次深刻改革,思想解放的程度和采取措施的力度走在了全国前列。以此为标志,我省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新阶段。

  《意见》有6个特点:

  一是扶持政策最多。其中有14条都是有关支持民办高校的政策。有的条款中还提出更详细的支持政策。

  二是支持力度最大。省财政从2012年起每年设立3亿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这在全国也是首屈一指的。尤其对于陕西这样一个西部欠发达省份更是不易。据了解,目前全国大多省份还未设立专项资金,已设立的资金量都没有超过陕西。

  三是发展模式最全。《意见》按已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提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类办学模式,其中非营利性又包括捐资办学、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和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办学。此外还特别提出了“探索混合制民办高等教育办学模式”一条。混合制又可分为合资、合作、股份制等形式,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以多种形式办学。

  四是合理回报最高。《意见》规定“合理回报额可占到办学结余的40%”,并且没有对占学费收入总额的限制。

  五是职责分工最清晰。《意见》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基础上,将与民办高等教育工作有关的11个政府部门的职责专列一章进行明确,又强调加大统筹、规划、协调,更具操作性。

  六是规范力度最强。《意见》中有12条都强调了规范办学行为,特别对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法人财产权、高等教育助学机构的管理、教育质量监控、严格会计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等都较以往更加严格。

  《意见》遵循了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遵循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规律,遵循了市场的规律,遵循了发展民办教育必须接受政府指导的规律。民办高校自诞生以来,无一不是在各级政府的政策指导下发展起来的。陕西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历届政府的大力推动。随着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模式的不断变化,民办高校的发展越来越需要更多部门的支持。《意见》颁布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影响,不仅获得教育部及各省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视,同时确定了保持和巩固陕西民办高校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的目标。

  三、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取得良好开局

  政府服务和学校办学中,如何才能将《意见》落到实处,进而推动全省民办教育发展呢?我认为,必须紧紧抓住发展机遇,立足于特色发展,锐意改革创新,才能开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一)抓住机遇,做好三方面的政策建设。一是要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体系,健全协调机制,通过规划、投入、评估、引导等多种手段支持和管理民办教育。目前,省教育厅已代省政府拟定《陕西民办高校分类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正在征求省级有关部门意见,不日即将出台。二是要改善自身监督、服务手段和能力。要充分发挥监督和服务功能,促进民办学校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公平有序竞争,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陕西省教育厅已经成立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三是省级各部门和市县级政府要在职责范围内,出台扶持措施,助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健康发展,进而促进全省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省政府已出台各部门任务分工,教育、财政、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依据自身职责出台配套措施。财政厅和教育厅已联合下发了《陕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民办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锐意改革,破解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机制瓶颈。《意见》中涉及多项重大改革事项,可以说改革和创新就是其最大的亮点。民办高校需要完成一系列改革,一是要明确学校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性质,通过非营利性办学引入公共财政支持,探索混合制办学模式;通过营利性办学扩大办学效益,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我省各民办高校已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座谈会,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分类管理的选择有了初步的意向。二是要完善学校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学校资产和财务管理,依法落实学校法人财产权,切实办属于社会、人民和历史的学校。三是要加大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发挥民办高校体制和机制的灵活性,充分发挥董事会(理事会)的科学决策作用,确保决策机构、校(院)长行使法定职责,促进学校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西安欧亚学院承担了国家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已取得了一定成效。我省组织了现场会,及时推广其经验。

  (三)培育特色,走内涵特色发展之路。政府支持发展的基本导向应该是支持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规范发展,支持发展的根本措施应该是落实鼓励、扶持和优惠政策,要通过政策引导民办学校内涵、特色建设。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和优惠政策的作用,将更大的支持给予办学水平高、教学质量好、特色鲜明的民办学校,从而促进民办学校办学模式、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我省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实施“陕西省民办高等学校能力提升工程”,具体实施民办高校“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科研培育服务计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等三个计划,引导和支持民办高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加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力度;开展科研与学术交流,培育和孵化科研成果;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努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提高我省民办高校的办学质量、层次和水平,创建几所全国一流的高水平民办大学,切实巩固和提升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四、克服困难,开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局面

  《意见》的出台,充分肯定民办教育的地位和作用,省政府对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应对内外压力与挑战?如何遵循教育规律科学定位、有序运转?如何创特色、提质量、继续在全国保持优势?等等问题,提出来明确的解决办法和政策措施。然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我们还是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目前最大的难题是分类管理。我们要制定出台分类管理办法,探索营利性学校的企业法人登记办法和非营利性学校民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人的登记办法。民政部门从未进行事业单位的登记,找不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和规范,而编制部门也从未涉足过“民办”这个范畴,所以“民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法人”的分类和登记管理办法,成了落实《意见》的瓶颈问题。如果国家层面能够出台相关政策,我们就能更快地制定《意见》的各个配套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意见》,充分体现了陕西省对民办高等教育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倾注了我们的心血和汗水,而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还要凝聚更多的工作热情和政治智慧。我相信,陕西的民办高等教育必将在《意见》的指引下,掀起一个新的发展高潮,使陕西民办高校更多地跨入国家级高水平民办大学行列。各位与会代表,让我们凝聚共识,携手努力,应对挑战,破解难题,共同推动中国民办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审稿人:赵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