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中共中央全面部署实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我国教育领域面临着提高教育质量、贯彻立德树人、促进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结构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只有继续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坚持深化改革和依法治教“双轮驱动”,进一步改革和优化调整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关系,依靠法治的力量引导和保障改革,才能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激活学校创新和发展动力。
坚持深化改革,就要有敢于啃硬骨头的精神和敢于涉险滩的勇气,把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从学校反映最多、师生愿望最迫切的事做起,力求在管办评分离、教育督导、分类考试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上有所突破。
要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为切入点,把简政放权落到实处。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审批透明度,简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降低审批时间,加快建设行政审批的数字化网络平台,方便学校、师生办事,减轻学校因审批耗时漫长、程序繁琐、缺乏互动而造成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以办学条件达标、教学质量标准落地为载体,强化学校对规范性要求和通用性要求的自查落实,提高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各种形式上的检查评比。
以加快教育督导体系建设为着力点,转变政府管理教育的职能和方式。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作用,建立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立体化教育督导体系,加强教育督导制度建设,使教育督导有法可依,彻底改革教育行政管理存在的“重决策,轻监督”现象。在教学指导、质量监测、就业创业指导、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为学校提供高效服务,提高教育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促进科学选材。推动各地尽快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重视考试内容改革,并稳步推进充分发挥高考命题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增设职教高考,广泛推进“文化素质(30%)+职业技能(70%)”的考试考核方式,扩大本科应用型专业面向中职招生的数量和范围,让更多的优秀中职毕业生进入本科大学甚至进入“北大”“清华”等国内一流高校的应用型专业。
坚持依法治教,就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言必信,行必果”。“政贵有恒”,通过法治建设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保驾护航,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不断完善依法治教体系,切实推动教育治理从过去对计划模式向现代的法治模式转变。
要以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思维,审慎推进立法和修法工作。健全教育法律制度体系,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应进一步加快有关学前教育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法律的修改应遵循其自身规律,在协调各部门利益的前提下,以多部门协同推进的思维,对有冲突的法律法规,应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程序予以系统解决。教育法律的起草和修订,不仅要满足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解决当前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更应着眼长远,进行具有前瞻性顶层设计。
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立场,不断提高教育公平水平。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教育的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必须坚持源头治理,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要正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连基本办学条件都不能满足的现实,避免将资金、资源向少数所谓的优质学校集中。坚持依法治教,应当从促进教育公平的角度,重新审视现有的教育资源分配机制,重新评估已有的教育政策措施,重新调整规则和制度,建设公平正义的教育政策环境。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常委、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民建四川省委会副主委、四川现代教育集团理事长)
审稿人:赵 磊